发布时间:2021-09-27 发布人:总管理员
1设计文件主要问题
(1) 引用标准错误,压力管道涉到的行业众多,各行业也有自行设计、制造、安装、检验等环节,形成了各自的行业标准,行业标准之间往往有很大的区别,这导致压力管道设计单位在设计时容易引用错误的标准,如工业园区中公用蒸汽管道(GB2),在设计中未引用CJJ28-2014进行施工验收;
(2) 又如近年管道标准更新较多,设计单位依然引用了过期作废标准,如JB/T4730-2005已经于2015 年过期作废,所以对于具体的安装工程还需要满足相应行业的标准规范要求。
(3) 设计资料不齐全,按《管规》规定,管道设计文件一般包括图纸目录和管道材料等级表、管道数据表和设备布置图、管道平面布置图、轴测图、强度计算书、管道应力分析书、必要时还应当包括施工说明书。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通常缺强度计算书,有的连轴测图也没有。
(4) 选用材料不正确,如《管规》明确规定了,采用GB/T8163-2008标准的20#管材无法在GC1 场合使用,但在监检中还是发现有设计单位采用了这类管材,且未按要求做补充检测;又如导热油管道中(使用温度超过150℃),设计采用了灰铸铁阀门,显然也是违反了《管规》和GB20801-2006[6]的相关规定(铸铁不得使用在150℃以上的可燃介质场合);又如在毒性、可燃介质的管道中,选用了双头螺栓,而非全螺纹螺栓。
(5) 焊缝检查等级不正确,设计文件中的检查等级未按照GB20801-2006 划分,如任何等级的镍管焊缝检查等级都应不低于I 级,但设计单位错误的将镍管检查等级定位II 级。设计文件一般对对接焊缝的射线检测比例、合格级别要求比较详细,但对于焊缝检查等级III级及以上的压力管道的角焊缝无损检测通常未做出明确要求。
2. 安装施工主要问题
(1) 不锈钢管件未进行光谱分析。光谱分析可以保障所用材料的化学成分符合标准要求,通过光谱分析也经常发现材料混用、乱用的情况,特别是304 与316L 材料的混用。
(2) 焊接接头的无损检测没有覆盖每位焊工,许多安装单位为了保证所检测的焊接接头合格,只抽查熟练焊工焊接的焊接接头。
(3) 采用CJJ28-2014 标准施工验收的供热管道(GB2 类)中的无损检测要求与工业管道(GC 类)区别很大,在监检中常发现施工人员错误的按照GC 类工业管道抽查比例、位置进行无损检测,未按照CJJ28-2014 的要求对与管件相连的全部焊缝进行射线或超声检查,对于支管和法兰角焊缝也未按CJJ28-2014要求进行表面无损检测。
(4) 焊接质量问题诸多,焊工的资质无法覆盖实际施焊焊件,甚至是采用了无证焊工;实际焊接中未按照焊接指导书的要求进行焊接,如未氩弧焊打底、未开坡口、未通氩气保护等;又如标准明确要求平焊法兰内部应该焊满,但还是存在内部未施焊的偷工减料行为;检查也发现焊工忽视环境因素(风速、湿度、温度、雨、雪)对焊接质量的影响,坚持施焊,焊接质量得不到保障。
(5) 未按照图纸设计选用管件,如要求采用成品三通,而是擅自挖孔焊接支管,这不仅影响了管道的强度,也容易忽视对开孔支管焊缝的表面无损检测的要求。又如密封元件选用错误、螺栓的材质和强度等级不符合图纸要求,图纸要求金属缠绕垫,实际提供的是聚四氟乙烯垫等。
(6) 试验压力未达到设计要求,部分设计图纸中注明1.5,其实是试验压力倍数,而非1.5Map,施工单位忽视了这点,直接采用了1.5Mpa 试压,未达到耐压试验的压力要求;又如按照CJJ28-2014 验收的管道在耐压试验时不需要考虑温差应力系数,但要求压力表精度不低于1.0。
3. 安装竣工资料的主要问题
(1) 竣工轴测图信息不全,《管规》中对竣工轴测图的内容有明确规定,最常见的问题是没有注明固定焊焊缝和预制焊缝的位置,《管规》规定无损检测中固定焊焊接接头无损检测所占比例不少于40%,在不清楚固定焊焊缝位置和数量的情况下,这一要求是无法实现的。又如在轴测图中往往未注明管道支撑件,应该要求轴测图中可以清楚的追溯管道的支撑件。
(2) 管件质保书存在较多问题,如提供的材料制造单位未取得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资质,或者是超许可范围生产;又如有的质保书日期甚至是在耐压试验之后,这显然不符合常理,这也反应出实际施工与资料脱节、质量控制程序执行不到位,可追溯性较差;
(3) 提供的材料质保书不齐全,无法覆盖实际所用管件,如管材的质保书、管段材料表、现场实际使用管件三者不符;对于需要监检证书的管件(如PE管、螺旋焊管),还应当提供监检证书。
(4) 焊接工艺评定无法覆盖实际焊接工作。焊接工艺评定繁琐复杂,许多安装单位对此没有深入研究学习,只是简单的考虑材质、焊接方式等方面,而却忽视焊接的线能量、焊件的厚度、焊条牌号的改变等对焊接工艺评定影响重大,从而造成焊评无法覆盖的现象。
(5) 施工方案、试压方案缺乏实用性,多属生搬硬套,缺少与实际工作联系的相关环节,无实际指导意义。
4. 原因分析在安装监检中发现的常见问题原因分析如下。
(1) 标准体系不够完善,至今还未形成一个完善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体系,多年来一直处于各部门分割管理的状态,既有国家标准、也有行业标准,各行业使用的标准不一致,甚至是相互矛盾,这都给设计、施工、检验带来诸多的不便,增加了很多工作量和监检风险。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相互协调统一,与时俱进,逐步建立健全的管道标准体系。
(2) 由于未全面开展压力管道注册使用登记、定期检验工作,所以安装监检工作对于施工单位、使用单位的约束力不够,甚至有的单位不知道压力管道安装需要监督检验报告,造成在监检过程中阻力重重。今后还应加强监管,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制。
(3) 压力管道安装多数在现场,施工环境恶劣,安装难度较高,一些管道工程,业主急于投用生产,工期紧张,施工单位为了赶进度、省成本而忽视了安装的质量,甚至有故意造假的行为。必要时,监检人员应该突击检查,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,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,或向监察部门上报。
(4) 安装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运转不正常,存在施工单位资质挂靠的现象,人员素质参差不齐,无法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实施。监检人员在注重安装质量的同时,还应注意对质保体系运转情况进行检查。